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全省中小企业工作会议精神的指导意见
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贸工局)、中小企业局:
12月5日,省委省政府在广州隆重召开了全省中小企业工作会议。会议是自2003年全省民营经济工作会议以来的最高规格、最大规模的会议,得到了张德江副总理、汪洋书记、黄华华省长、佟星副省长等领导的充分肯定。会议出台了《广东省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粤府〔2008〕104号,下称《意见》),这是我省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帮助中小企业克服难关、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发展的重大举措,意义十分深远。
为了贯彻落实省中小企业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意见》中的规定,特别是《意见》中规定的由经贸系统牵头办理的10项工作,积极帮助我省中小企业渡过难关、共克时艰,促进我省中小企业抓住机遇实现产业优化升级,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中小企业占全省企业的绝大多数,是物质财富主要创造者,又是社会就业的主渠道,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中小企业能否保持平稳健康发展,事关我省经济发展全局,事关民生和社会和谐稳定,事关我省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成败。我们要按照全省中小企业工作会议的安排,以解放思想为引领,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对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三促进一保持”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做到职责到位、工作到位、作风到位,把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作为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重大举措,坚持加大财政投入与深化改革相结合,解决当前困难与解决长期性、根本性问题相结合,促进企业平稳发展与推动企业转型升级相结合,拉动当前经济增长与增强经济发展后劲相结合,促进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保持社会稳定和谐相结合,切实在创造公平环境、改进政府服务、建设服务平台上下功夫,积极营造中小企业良好发展环境,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
二、深刻学习领会《意见》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
《意见》总体上分为两个方面内容:第一方面是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第二方面是加强对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