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自觉在思想和行动上与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保持一致,把帮助中小企业克服难关、保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省市联动,上下一心,开拓创新,共克时艰。要及时请示当地政府、协调相关部门,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联席会议更名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联席会议,并协调增加国资、政府新闻和信息产业等单位作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进一步加强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领导力量。
(二)广泛宣传,引导预期。要积极引导和协调本地区的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客观报道当前中小企业的发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广泛宣传中小企业克服困难取得成就的典型以及当前经济形势下中小企业的发展机遇,特别是省百强民营企业的成功经验,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增强发展信心,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借助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信息网络等媒介,把今年以来国家和省一系列扶持中小企业平稳较快发展的政策措施,特别是《意见》,传达到广大中小企业,让广大中小企业真正了解政策、掌握政策、懂得运用政策,使政策真正发挥效应。
(三)真抓实干,落实到位。要从本地实际出发,结合《意见》的贯彻实施,抓好经贸系统10项牵头负责工作的贯彻落实,配合好相关单位做好其他事项,同时研究制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特别是协调落实《意见》规定的配套资金与措施。要加强与其他政府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合力,共同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加强对中小企业的财税支持、支持中小企业实行产业转型和结构优化升级、加强和改善对中小企业的服务等方面,采取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更强的措施办法,把《意见》落到实处,帮助中小企业克服当前困难,实现平稳健康发展。
(四)检查督促,表彰先进。我委将定期组织对各地进行检查,对于能够及时出台配套政策和配套资金,工作力度大、方向准、措施实,对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成效大的,在资金和项目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在办事程序方面给予“直通车”服务,并将先进经验材料上报省委省政府,以表彰先进、鞭策落后。各地也要及时将贯彻落实情况上报我委。
二○○九年一月十二日
(联系人:省中小企业局改革发展处 赵伟清,电话:020-83135885,传真:020-83133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