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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邵阳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中共邵阳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2008年12月9日中国共产党邵阳市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新形势下指导农村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根据省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决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农村改革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农村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农民生活得到了明显改善。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必须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富民强市目标,促进农村繁荣;必须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实施科教兴农战略,解决好农民最关心的问题;必须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推进农村改革创新,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必须坚持党管农村工作,把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作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政治保证。

  一、坚定不移推进农村体制改革

  (一)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和土地管理制度。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确保到202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590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505万亩。建立保护补偿机制,完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建立耕地保护专项资金,实施基本农田示范区和耕地后备资源建设重大工程。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严格宅基地管理,依法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加强征地管理,妥善安置失地农民,严格节约集约用地,建立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租、划拨、转让、抵押制度。
  (二)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在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前提下,鼓励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鼓励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与龙头企业合作,结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共同体,促进农业生产基地化、规模化、市场化。完善农村集体园场、水域等资源承包经营制度,推行租赁、招标、拍卖、入股等承包经营方式。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开展国有林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推广经营性林地产权的集中流转。强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
  (三)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利用市场手段,加快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引导合作组织建立健全民主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品牌管理制度。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承担农业项目和政策实施,落实税收、信贷、工商、登记、用地、用电、市场准入和出口经营权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到2020年建成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2000个,加入组织的农户占总农户的4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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