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做好近期信访工作的通知
(豫保监复〔2009〕6号)
各省级保险分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认真化解各类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省保险业实际,现就做好近期信访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信访工作的重要意义。信访投诉工作是反映群众诉求、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途径。做好信访工作、及时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保护信访群众的利益是展示行业形象、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各公司要不断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准确把握保险信访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把信访投诉作为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切入点和着力点,推动我省保险信访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认真做好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工作。各公司要以排查调处和解决问题为切入点,全力消除各类不稳定因素。要结合自身情况和保险消费者反映的热点问题,认真抓好对重大矛盾纠纷和隐患的排查调处工作,争取把苗头、隐患解决在初始阶段,化解在萌芽状态,防止矛盾纠纷升级扩散。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进行认真梳理,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处理时限,确保矛盾不上交、纠纷不扩散,确保每一个问题都能得到妥善解决。
三、不断提高信访工作效能。各公司要畅通信访渠道,优化信访处理程序,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大事督办的原则,认真做好日常信访工作。要不断改善理赔服务、提高服务质量,规范服务流程,创新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 把群众满意作为信访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研究分析,在提高信访工作效率和质量上下功夫,在提升信访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上下功夫,以优质高效的保险服务取信于民。
四、强化重大信访信息报告制度。各公司要认真坚持值班制度,各级领导要切实负起维护稳定的重大责任,靠前指挥,深入一线,了解实情,增强工作敏感性。对于关系行业稳定和社会和谐的重大信访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向我局报告。对于不能及时解决的矛盾纠纷,要及时报告处理进展。绝不允许迟报、瞒报和漏报,确保信息渠道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