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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保监局关于印发《河南省第二次保险业经济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保监局关于印发《河南省第二次保险业经济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保监发〔2009〕2号)


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各专业保险中介机构:

  现将《河南省第二次保险业经济普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一月五日

河南省第二次保险业经济普查实施方案

  根据中国保监会《第二次保险业经济普查实施方案》和河南省《河南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结合我省保险业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普查目的

  全面掌握我省保险业的发展规模、人员结构、能源消耗、经营效益、信息化情况等信息,更新保险业基本单位名录库及其数据信息库系统,为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提供基础信息,为建立健全节能统计、监测和考评体系、有针对性地制定并实施可持续发展政策服务,为完善统计调查体系和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奠定基础。

  二、普查内容

  河南保险业普查内容包括三个方面:

  (一)从事保险业的法人单位或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

  (二)从事保险业的法人单位或产业活动单位信息化主要指标、水及能源消费情况;

  (三)从事保险业的法人单位或产业活动单位财务状况。

  具体的普查表详见附件。

  三、普查范围及普查表填报规定

  (一)普查范围

  河南保监局,各保险公司省分公司及其各级分支机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

  (二)填报规定

  1、河南保监局填报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非企业单位普查表、水及能源消费情况表(非全面调查),按所在地向相应人民政府经济普查机构报送;

  2、各保险省级分公司及其地市级分支机构填报法人(或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表、信息化主要指标、水及能源消费情况表(非全面调查),按其所在地向相应人民政府经济普查机构报送;各保险公司地市级及以上分支机构按现行统计报送方式将包含保险机构资产负债和利润表、保险机构费用明细表信息在内的年报数据,逐级汇总审核后上报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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