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基本原则,依法将义务教育经费单列预算,建立省、市、县区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要按照教职工编制标准、工资标准和学校建设标准、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等,及时足额拨付义务教育经费,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转和校舍安全,确保教职工工资依法及时足额发放。各县(区)要采取有效措施继续抓好机制的落实,依法保证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投入到位,努力实现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的“三个增长”,并确保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对农村教育的投入。要按规定设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确保工程实施。认真落实国家资助贫困家庭学生所需资金,进一步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就学制度,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
三、统筹规划,着力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
(一)办学条件的均衡配置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基础。各县(区、管委会)要根据《福建省义务教育校舍建设标准》,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学校“四有”建设计划,即有符合办学规模要求的校园用地和教学用房,有合格的教师,有合格的实验室、图书馆(室)和配套的教学仪器设备,有卫生安全的食堂和宿舍。要对照省定标准进行一次全面摸底,并按计划对硬件不合格的学校进行限期改造,并从经费、项目上予以倾斜,加快工作进程,确保辖区内所有学校的办学条件都按期达到合格标准,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的均衡发展。
(二)积极稳妥地进行中小学布局调整。要立足县区情,根据城镇化、工业化进程加快,城区人口增加,农村劳动力转移,人口出生率下降,生源减少的现状,结合各县(区)适龄人口城乡分布与变化趋势,组织力量编制出今后五到十年义务教育布局调整和学校建设规划。城区学校要抓紧做好新区学校布点、学校征地扩容工作,切实解决班生额过大问题。城区及集镇中心要严格控制城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班生规模,逐步取消义务教育阶段“重点学校”、“示范学校”,防止出现新的不均衡和不公平现象。继续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做好小学资源整合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实事求是、分步实施、稳步推进、方便学生就近入学的原则和“以人为本”的要求,在确保不因整合造成学生失学、辍学和上学难的前提下,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稳妥地做好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适当调整和撤销一批生源不足、办学条件差、教育质量低的学校,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效益。在小学布局调整中,要把建设好、管理好农村寄宿制小学作为工作的关键环节,办好一批农村寄宿制学校,为寄宿学生提供一个安全、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三)全面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结合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课程改革,有计划、分步骤、分层次推进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工程。在“工程”硬件建设全面达标后,重点抓好“工程”的应用,充分发挥其在均衡配置教育资源方面的重要作用,初步形成“天网地网”有机结合的城乡教育信息资源共享网络体系。按照“面向学生、走进课堂、用于教学”的要求,合理安排,高效应用,开展“班班通”和“堂堂用”试点工作,提高远程教育设备使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