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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开封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开封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汴政办文[2009]1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驻汴各金融机构: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05〕3号文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2006〕3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豫政〔2006〕62号)精神,为了创造良好的诚信与经营环境,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开封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监管委员会),负责对我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设立和运营履行监管职责,制定监管规则和支持担保机构政策,指导和促进信用担保机构健康发展。现将监管委员会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
  魏振峰 市工发局局长
  常务副主任:
  孟 倩 市工发局副局长
  副 主 任:
  荆毅民 市政府金融办主任
  孙国强 市财政局副局长
  蒋龙兴 市人民银行副行长
  秦志锋 市银监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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