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 序号
| 信息名称
| 基本内容
| 公开途径
| 责任
部门
| 备注(法规依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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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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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医院服务基本情况
| 医院各临床、医技科室设置名称、服务内容等情况
| 以公示栏/电子屏/网站/提供查询服务等多种形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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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各专科、专业门诊安排
| 专科、专业门诊服务内容及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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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姓名及专长、服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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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医院服务时间
| 门诊、急诊服务时间(含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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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门、急诊主要服务流程
| 门诊、急诊挂号,就诊、取药、交费等事项的流程与服务地点
| 以公示牌/电子屏/网络介绍等形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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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专家号的流程
| 以公示栏/电子屏/提供查询服务等多种形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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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住院主要服务流程
| 留观、入院、出院、转科、转院的服务流程
| 以公示牌/电子屏/网络介绍等形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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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非基本医疗服务项目
| 除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之外,当前还能提供的特需服务和自费医疗服务项目
| 以公示牌/电子屏/网络介绍等形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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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特殊人群优先措施
| 对急危重症患者等在内的特殊人群服务优先措施
| 各服务窗口的显著地方以公示牌的形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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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门诊服务咨询
| 门诊大厅设置咨询服务台,可获取服务信息、咨询服务
| 可采用设置咨询服务台,提供面对面的咨询服务的形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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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健康教育咨询服务
| 为门诊患者提供常见疾病健康教育、合理用药咨询服务
| 可用文字、图片、影视、讲座、大课堂、个别面对面等多种形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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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病历复制服务
| 向患者提供病历资料复印或者复制服务的流程
| 在医务管理部门和病案管理部门以公示牌的形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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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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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序号
| 信息名称
| 基本内容
| 公开途径
| 责任
部门
| 备注(法规依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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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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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患者的病情告知制度
| 为患者进行手术治疗、有创伤性诊断(治疗)以及特殊检查(治疗)前应履行的告知情况
| 以公示栏/电子屏/提供查询服务等形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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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特殊诊疗服务流程
| 患者接受重症监护(ICU)、介入/有创诊疗、手术治疗、血液净化、器官移植、人工关节置换、高值(千元以上)费用项目等特殊诊疗的服务流程
| 以公示栏/电子屏/提供查询服务或用宣传品等形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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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主要检查项目的预约与报告时限
| 主要临床检验项目的预约流程与报告时限
| 以公示栏/电子屏/提供查询服务或印刷在检查单的背面等形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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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辅助检查项目的预约流程与报告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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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进行非常规临床检验项目前的告知
| 进行非常规临床检验项目前的检查须知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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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进行辅助检查项目前的告知
| 进行心电图、超声、造影、CT、MR等辅助检查前的检查须知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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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
| 医院进行医疗纠纷调处的程序和相关职能部门电话
| 以公示栏/电子屏/提供查询服务等形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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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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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收费查询制度
| 建立针对医院各种收费项目的查询制度
| 以公示栏/电子屏/宣传册的形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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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序号
| 信息名称
| 基本内容
| 公开途径
| 责任
部门
| 备注(法规依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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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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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 经过批准的各种医疗服务项目、名称、项目内涵、除外内容、计价单位、价格
| 以公示栏/电子屏/提供查询服务等形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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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药品价格
| 常用药品通用名、生产厂家、剂型、规格、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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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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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医用耗材价格
| 主要医用耗材的规格、型号、生产厂家、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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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住院病人费用“每日清”
| 住院病人费用“每日清”制度和查询制度;出院时提供总费用清单,包括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明细
| 可采用提供查询服务并能提供费用清单的形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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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机构实行价格公示的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卫生部、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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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门诊患者提供费用清单
| 为门诊患者提供费用清单,包括药品和医疗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和金额等明细
| 以费用清单和提供查询服务的形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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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计价检[2002]26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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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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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补充项目
| 卫生行政部门及各级医疗机构认为属于政务公开需要公示的其它服务情况
| 以公示栏/电子屏/提供查询服务等形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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