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做好2010年寒假工作的通知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做好2010年寒假工作的通知
(京教工〔2010〕4号)


各区县委教育工委、区县教委、区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独立设置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市教委直管直属单位:
  2010年寒假将至,为确保教育系统安全稳定,根据教育部通知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现将做好2010年寒假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教育系统寒假期间安全稳定工作
  确保教育系统安全稳定是首都教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市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的需要,是首都教育持续、科学发展的需要。各区县、各单位、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校园安全稳定工作,防止麻痹松懈思想,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一把手”和各岗位责任,切实落实并强化各项工作措施,切实做好2010年寒假工作和北京市“两会”、春节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
  (一)全力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维护稳定工作。要畅通信访渠道,深入排查各类人民内部矛盾。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带着真情实感努力化解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矛盾问题,一时难以化解的矛盾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稳控。密切关注校园网上舆论,营造健康积极的校园舆论氛围,维护校园稳定,促进校园和谐。
  (二)开展全面的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放假前,各区县、各单位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开展一次以学生宿舍、食堂、教室、实验室、图书馆、活动场所、办公场所、水电气热设施、危险化学品和放射性物品存放地、施工工地等为重点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切实消除各种安全 隐患。
  结合节假日安全工作特点,各级各类学校要对师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对假期返乡、探亲、留校、外出旅游的师生分别提出要求,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和公共秩序意识,提高防灾避险和自我救护能力。要加强青少年文明上网、健康上网教育,引导青少年自觉远离黄色网站、“黑网吧”和手机黄色信息。中小学校要教育学生不进入经营性网吧,不到未开放的水面、冰面游玩,遇有紧急情况要运用所学知识规避危险,准确及时使用120、119、110、122等求助和报警电话;要以“致家长信”的形式提示家长负起寒假期间对学生的监护责任,保证学生人身安全。高等学校要提醒师生注意旅途中的人身、财产、饮食、交通安全,不到未开放的区域旅游、探险。
  (三)做好消防安全工作。要根据冬季防火工作特点,加强对学生公寓(尤其是高层学生公寓)、职工宿舍等人员聚集场所和实验室、配电室等重点防火部位的检查和管理,做好冬季用电安全工作,杜绝违章用电现象的发生,确保不发生各类火灾事故。高等学校要按照市教委、市公安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积极贯彻落实《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切实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