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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2009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春运是车流、人流、物流最为集中的时期,也是道路交通事故、治安案事件的多发期。全市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提高对春运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分析辖区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早谋划、早部署,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各县(区)、乡(镇)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对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把春运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协作配合,狠抓措施落实。安监、公安、交通、教育、农机、宣传等各职能部门要结合实际,针对本辖区客流、车流量及事故形态、时段、地区等特点,明确工作重点,把任务、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做到领导责任制落实,勤务制度落实,信息报告制度落实,主体责任追究制度落实。

  (三)规范执法,热情服务。各县(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执法检查,确保各职能部门严格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严禁借春运之机上路搞创收,严禁乱查、乱扣、滥罚,坚决杜绝公路“三乱”行为。春运期间,全市公安、交通、农机等职能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为运输成品油、节日供应商品等重要物资车辆提供服务,保障优先通行。同时要积极开展便民利民活动,各春运检查服务站、收费站、临时执勤点,要根据群众所需,尽可能多为过路司机和旅客提供各种便利,使每一个岗点都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窗口和纽带,让广大旅客走得放心、走得舒心。

  (四)加强督导,狠抓落实。春运期间,市政府将派出督查组对各地春运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掌握情况,进行督导,对因工作措施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负责人以及直接当事人,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各县(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领导要亲历亲为、深入一线,强化督查,落实奖惩,严格责任追究,真正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春运结束后,市政府组织将对全市春运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对在春运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五)加强信息上报。春运期间,各地及各职能部门要明确责任领导并确定专人负责相关信息的收集、传递、上报工作,确保信息畅通。遇有重特大交通事故、重大交通堵塞或恶劣气候条件下采取交通管制措施,要按规定及时上报。从1月15日起,每周一8:30前上报前周工作情况及春运工作统计表;2月15日12时前,上报春运交通安全工作总结和总表。各县(区)、各职能部门春运工作负责人和春运信息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请于1月12日前报市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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