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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政务信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08修订)[失效]


  (三)健全工作制度。

  1.信息员登记备案制度。各单位要向市府办公厅(新闻信息处)报送分管信息工作领导及信息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资料;如人员更换,应及时书面告知。

  2.信息稿件审核制度。各单位向市政府报送的信息稿件,必须经过单位分管领导或主管处(科)室领导审核把关,确保准确反映本单位工作的重点、特点、亮点和难点;重大问题和敏感类信息,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发。

  3.信息员培训制度。各单位要主动开展信息员培训活动。通过举办业务培训、组织经验交流等形式,不断提高信息员的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

  4.信息工作考核制度。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的考核年度为上年12月1日至当年11月30日,分为四个考核季度,实行量化考核。各单位可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本单位信息工作考核制度。

  (四)完善报送方式。

  1.各单位报送政务信息,必须通过指定的信息报送系统报送。

  2.一封电子邮件只能报送1条信息。篇幅较短的信息经由留言板报送;篇幅较长的信息采用附件形式报送。

  3.电子邮件要求中文显示标识。标题、正文、单位、签发人、报送人、联系电话、日期等各要素,要在电子邮件“主题”栏及正文落款位置注明。

  4.重大问题和敏感类信息以书面形式报送,必要时应根据保密规定确定密级。

  5.应急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向应急主管部门报送。

  6.非本部门职能范围内信息应注明来源。

  三、信息稿件的主要内容

  (一)国家、省、市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国家、省、市领导的有关批示、指示及其贯彻落实情况。

  (三)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情况。

  (四)市政府召开的重要会议,如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市政府工作会议、市电视电话会议等部署事项的落实情况。

  (五)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重要会议的主要内容。

  (六)重要社会动态及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和预测性信息。

  (七)本单位主要工作的进展情况。

  (八)在建立科学发展体系、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的新思路、新做法、新经验。

  (九)互联网上涉及我市的重大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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