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委托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承担卫生专业中初级技术资格考试甘肃考区部分考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甘卫人函〔2008〕110号)
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专业中、初级技术资格考试管理工作,省卫生厅研究决定,从2009年起,将卫生专业中、初级技术资格考试甘肃考区部分考务管理工作委托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承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务管理工作的分工
(一)甘肃考区办公室仍然设在厅人事处。厅人事处全面管理甘肃考区考务工作,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1.与全国考办和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联系,协调相关考务、考试管理工作;与省职改办联系,协调发布考试相关文件。
2.制定甘肃考区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条件。
3.审批申请新设置的考点及其选定的笔试考场、人机对话考试机构。
4.审批各考点变更后的笔试考场和人机对话考试机构。
5.监督、指导省卫生监督所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核。
6.审核各考点考场安排,处理考试违纪人员。
7.监督试卷及答题卡、机考物品的接收、保管、分发、回收等工作。
8.接收、发放当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单。
9. 拟定考区巡考计划,组织巡考人员对各考点考务考试工作进行巡考。
10.催缴各考点当年考试费及往年拖欠的考试费。
(二)省卫生监督所承担甘肃考区事务性考务工作,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1. 接受厅人事处安排的考务工作任务,向各考点下达考务工作任务。
2.根据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安排,制定甘肃考区考务工作计划。
3.根据全国考办安排,草拟甘肃考区考试工作相关文件。
4.检查、审核各考点选定或变更的笔试考场、人机对话考试机构。
5.负责对各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承办考区考试工作会议。
6.对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
7.接收、保管、分发、回收试卷及答题卡、机考物品,组织各考点实施考试。
8.协助厅人事处进行甘肃考区阅卷、读卡工作。
9.承办各类补办成绩单事宜。
二、考务管理工作经费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