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龙海一中迁建用地的批复
(漳政地〔2009〕14号)
龙海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福建省龙海第一中学迁建(划拨)用地请示》(龙政综〔2008〕409号)悉。经研究,同意将经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08〕256号文批准转用并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面积13.4768公顷中的13.3648公顷土地使用权,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给福建省龙海第一中学作为该校迁建用地;其余0.1120公顷土地使用权以行政划拨方式作为道路预留用地,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其用地范围以用地地形图红线各角点坐标值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