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2009年漳州市区实施畅通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漳政办〔2009〕14号)
芗城、龙文区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2008-2009年漳州市区实施畅通工程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各自职能,认真贯彻执行。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一月十九日
2008-2009年漳州市区实施畅通工程工作方案
(市畅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提高道路通行效率,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营造更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提升我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根据省公安厅、建设厅、文明办《2008-2009年福建省城市道路交通实施畅通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整体要求,突出“和谐交通、文明交通”主题,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公安、建设、文明办为主力军,充分发挥“畅通工程”领导小组综合协调作用,加快城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交通管理的科技含量,加大交通管理执法力度,提高驾驶人员及广大市民交通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巩固我市创建全国卫生城市的交通管理成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安全、畅通、有序、高效的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和谐交通,文明出行”为主题,针对我市交通管理突出的问题,找准创建工作着力点,做到道路网络更加完善,交通管理设施更加齐全,交通管理水平和市民文明交通素质进一步提高,交通拥堵状况明显缓解,交通秩序明显改善,城市公交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在确保和巩固二等管理(优秀管理)水平的基础上,力争达到一等管理水平。
三、实施范围
东至蓝田开发区,西至胜利西路上坂叉口,南至江滨路,北至北环城路、迎宾路。
四、主要实施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