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收回招商局漳州开发区有限公司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漳政地〔2009〕7号)
招商局漳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区《关于收回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漳招管字〔2009〕2号)悉。经研究,同意依法收回招商局漳州开发区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龙特国用(1994)字第0011号的部分土地使用权面积2.4285公顷;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漳发国用(2004)字第0100号的部分土地使用权面积0.0008公顷,合计收回土地使用权面积2.4293公顷,作为招商局漳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市建设储备用地,具体用地范围以用地地形图红线各角点坐标值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