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运动员在同一小项中多次破同一纪录,只能加一次分。在同一小项中,如同时破两个纪录,则按最高分值加分。
④2007年至市十一运会,凡是市体育局举行的比赛,公布各县(市、区)参加比赛所获各年度的累计分,带入市十一届运动会各代表团总分。
市十一运会后至省十四届运动会,参加市赛、省赛得团体名次者,按漳体[2002]13号文件的规定累计加分,带入参加省十四届运动会各县(市、区)贡献奖的名次排列。
7、设集体和个人“体育道德风尚奖”。
八、报名
第一次报名时间:2009年2月28日前向市体育局竞训科报参加项目,并报准备参加比赛运动员姓名,出生年月日。
第二次报名时间:按各单项竞赛规程规定(报名表一律打印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均提前30天向市体育局竞训科报名,逾期按不参加论。报名后一律不得更改,如不参加则扣代表团总分14分。
市体育局将于2009年3月30日前由资格审核组将符合参赛的运动员名单向社会公布,接受各单位对运动员资格的认定检查。
九、代表团团旗
规格2.9米×1.9米,旗面字样统一规定为××县(市、区)。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本规程总则解释权属市体育局
附件一
青少年组年龄规定
⑴田 径:青年组:1990年1月1日至1992年12月31日出生。
少年甲组:1993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3日出生。
少年乙组: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少年丙组:1996年1月至1997年12月出生。
⑵游 泳:男子:少年甲组: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少年乙组: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少年丙组: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少年丁组:2000年以后出生。
女子:少年甲组: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少年乙组: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少年丙组: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少年丁组:2001年以后出生。
⑶举 重:少年甲组: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少年乙组: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少年丙组: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⑷射 击:少年甲组: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