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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漳州市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漳州市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漳政办〔2008〕20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漳州市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及其办公室已经市政府办公室(漳政办〔2008〕198号文)批准成立。为方便工作,即日起启用“漳州市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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