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局部调整漳浦县六鳌镇、湖西乡、盘陀镇、绥安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漳政综〔2008〕207号)
漳浦县人民政府:
《漳浦县人民政府关于局部调整六鳌等四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浦政地〔2008〕48号)悉。经研究,同意对漳浦县六鳌镇、湖西乡、盘陀镇、绥安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局部调整。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六鳌镇新厝村原规划预留为林地11.6664公顷,规划调整为建设用地;六鳌镇营里村、东门村原规划预留为建设用地11.6664公顷,规划调整为林地。
二、同意湖西乡苏溪村原规划预留为耕地2.0246公顷,规划调整为建设用地;湖西乡纺林村原规划预留为建设用地2.0246公顷,规划调整为耕地。
三、同意盘陀镇和美村原规划预留为耕地0.1596公顷、园地0.1674公顷、其他农用地0.0205公顷、未利用地0.227公顷,合计0.5745公顷土地,规划调整为建设用地;盘陀镇官陂村原规划预留为建设用地0.5745公顷,规划调整为耕地0.3009公顷、园地0.2736公顷。
四、同意绥安镇良种场、绥北社区、油车社区、辕门社区、马坑村原规划预留为耕地2.9394公顷、园地4.7507公顷、林地0.0094公顷、其他农用地0.5868公顷、未利用地0.085公顷,合计8.3713公顷土地,规划调整为建设用地;绥安镇石斋社区原规划预留为建设用地8.3713公顷,规划调整为耕地3.8696公顷、园地4.5017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