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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平和县人民政府2008年度第六批次工业用地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平和县人民政府2008年度第六批次工业用地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
(漳政地〔2008〕127号)


平和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二○○八年度第六批次工业用地挂牌出让方案的请示》(平政文〔2008〕206号)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平和县人民政府关于二○○八年度第六批次工业用地挂牌出让的方案。拟出让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总面积3.4149公顷(其中:A地块出让面积1.2407公顷,B地块出让面积2.1742公顷),已经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08〕61号文批准转用并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用途为工业。
  你县公开挂牌出让国有工业用地使用权应根据《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国土资发〔2006〕307号)、《福建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办法》及《福建省工业项目投资强度与用地规划控制指标》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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