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宗地评估地价为12555.8634万元,出让方式为挂牌,出让起始价为11020万元(合80万元/亩),竞买保证金4000万元,增价幅度为50万元或50万元以上的整倍数。成交价款分三期支付:第一期在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10日内支付4000万元;第二期在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30日内支付6000万元;第三期在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60日内支付土地出让金余额。交地条件为征地拆迁后的现状土地,交地时间为竞得人全额缴纳地价款之日起10日内。
安置房建设条件和要求:(1)竞得人应按规划要求在该宗地内东侧50亩安置房用地建设93333平方米的安置房及相应的配套用房,所建的安置房(含商业用房和居住用房)全部由龙文区政府回购。回购房装修标准须按回购房内外装饰按设计及安置房买卖协议要求执行。回购单价为:住宅1680元/㎡、商业店面3500元/㎡、店面夹层1680元/㎡。(2)竞得人按规划要求必须在50亩安置房用地范围内配套建设并无偿提供物业管理用房≥260㎡、居委会≥100㎡、文化活动站≥145㎡及其它相应的地下停车场、变配电室、给水加压泵房、邮政信报间、垃圾收集点等配套公建及设施。(3)安置房及相应的配套用房必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月内竣工交房。逾期每超过一天,竞得人按安置房回购款总额1‰支付违约金。(4)交房条件:房屋单体工程完成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小区道路、给水、排水、供电、通信、有线、管道燃气及景观绿化等配套工程完工后。(5)安置房回购房款的支付方式:①龙文区政府在土地出让成交后30天内向竞得人预付安置房回购款2000万元。②根据安置房建设进度按月支付回购款,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的60%支付相应比例的回购款。③所有建设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交房后,支付至总回购房款的80%。④所有房屋按《龙江小区二期B2安置地块安置房买卖协议》移交,产权经漳州市房管局备案完成并通过消防、人防、环保、规划等相关部门验收后付清全部回购款。(6)安置房的规划设计方案由龙文区政府提供。竞得人按龙文区政府提供的安置房户型比例进行方案设计;安置房方案设计经龙文区政府认可后,竞得人负责方案报批并进行施工图纸设计;施工图设计取得龙文区政府认可后,报有关部门审批,办理开发建设手续,并组织实施。所有设计和审批费用由竞得人支付。(7)土地竞得人承担全部开发建设费用,以及工程在实际用地范围以外与市政设施相连接部分的设计和建设等费用。
其它有关要求(1)竞得人须承担宗地范围内公共绿地、街头绿地和广场的建设。(2)竞得人应在龙文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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