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宗地土地出让总价款扣除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后,其余土地收益全部归市级财政分配。
三、芗城区漳华中路以北地块(宗地2008G04)
该宗地位于漳华中路北侧、市后村东侧。规划总用地面积为41138.01平方米(合61.71亩),其中代征规划支路面积1300.68平方米,代征港道面积928.01平方米,代征清淤通道1123.53平方米,代征港道边绿地面积1134.33平方米,实际用地面积36350.65平方米(合54.53亩)。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规划容积率≤3.0,建筑密度≤25%, 绿地率≥35%,建筑面积≤109052平方米。
宗地评估地价为5731.1万元,出让方式为挂牌,出让起始价为9815.4万元(合180万元/亩),竞买保证金1960万元,增价幅度为50万元或50万元以上的整倍数。成交价款分二期支付,第一期在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30日内支付成交价款的60%;第二期在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60日内支付成交价款的40%。交地条件为征地拆迁后的现状,交地时间为竞得人全额缴纳地价款之日起60日内。
竞得人须承担用地范围内连科港及西侧规划支路的建设任务并承担其费用。
收益分配按照市政府〔2000〕29号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精神执行,即土地成交价款扣除农业开发资金、廉租住房保障基金、国有土地收益基金、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及土地出让业务费等项目后,土地收益全额拨给芗城区政府,用于弥补浦头港整治投资。土地出让金全部进入芗城区财政专户。
四、芗城区漳华中路以南、连科港西侧用地(宗地2008G05)
该宗地位于漳华中路以南、连科港西侧用地。总用地面积100056.60㎡(150.0亩)。其中01地块总用地面积61567.81㎡(92.35亩),其中代征城市规划道路面积4111.18㎡、代征清淤通道面积1363.29㎡、代征港道边绿地面积1350.18㎡,实际用地面积54743.16㎡(82.11亩,含公共绿地面积4000.49㎡)。02地块总用地面积38488.79㎡(57.73亩),其中代征城市规划道路面积3523.45㎡、代征清淤通道面积1214.06㎡、代征港道边绿地面积1210.26㎡,实际用地面积32541.02㎡(48.81亩)。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规划容积率01地块≤3.2、02地块≤3.2;建筑密度01地块≤25%、02地块≤25%;总建筑面积≤279309㎡,其中01地块≤175178㎡、02地块≤104131㎡。
该宗地评估地价为15316.4万元,以毛地方式挂牌出让,出让价格按土地纯收益80万元/亩计算,出让起始价为10474万元,竞买保证金为2000万元,增价幅度为50万元或50万元以上的整倍数。成交价款分二期支付,第一期在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30日内支付成交价款的60%;第二期在土地成交之日起60日内支付40%。交地条件为毛地现状。交地时间为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60天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