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豫政办〔2008〕91号文件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的通知
(漯政办[2008]11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08〕120号文件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的通知》(豫政办〔2008〕91号),更好地发挥督促检查工作的作用,确保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落到实处,确保全市各项工作目标顺利完成,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督促检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督促检查工作是建设高效政府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党和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的关键环节,是促进依法行政和提高政府执行力的有力手段,也是推动各级政府机关作风转变,保证政令畅通的有效形式。近几年,我市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履行职责,真抓实干,狠抓落实,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但个别县区、部门还存在布置任务多、督促落实少,研究决策多、解决问题少,政令不畅、效率不高的问题,降低了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影响了高效有为政府的建设进程。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督促检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紧紧围绕政府职能转变,完善体制,理顺关系,明确责任,突出重点,提高办事效率,更好地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实现“两个率先”服务。
二、切实抓好对重大决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中央、省及市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出台后,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及时制订相应工作方案,并明确督查落实的内容和方式方法。要及时全面掌握决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跟踪分析,把督促检查工作贯穿于决策实施的全过程,保证重大决策的有效实施。对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重要文件、会议,明确报告时限的,要按时限要求及时报告;没有明确报告时限的,要根据事情的轻重缓急适时报告进展情况。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结合市委、市政府每年确定的年度重点工作,对本单位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分解立项,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抓好落实,按要求向市政府报送贯彻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