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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昌市政府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17.国家外汇管理局金昌市中心支局:加强对全市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办理外汇业务的监督和管理,指导金融机构做好与外汇业务相关的反洗钱工作,落实外汇管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反洗钱要求;加强对跨境资金异常流动情况的监测,对涉嫌外汇违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对涉嫌其他违法犯罪的,移交相关的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处理;与各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部门合作,打击“地下钱庄”等非法外汇资金交易活动及外汇领域的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三、工作机制
  (一)政府部门间联席会议
  联席会议按照求真务实、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密切协作的原则开展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确因工作需要,经成员单位提议,可随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全体会议及会议内容由总召集人或报总召集人审定后委托召集人召集;临时会议由召集人召集或报召集人审定后委托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召集。联席会议成员要按时参加会议,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须提前告知召集单位,并委派本单位代表参加。
  (二)金融机构反洗钱协调会议
  在联席会议的框架下,市人民银行与银监、各银行、证券、保险、农村信用社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地举行反洗钱协调会议,沟通反洗钱工作情况,及时协商解决反洗钱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并将协调事项及结果通报有关成员单位。
  (三)联席会议决议的落实
  联系会议形成的决议,按部门职能分工负责落实。
  四、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
金昌市政府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总召集人:
  熊长金 市委常委、副市长
  召 集 人:
  屈登奎 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永明 人行金昌市中心支行行长
  成 员:
  吴春明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兆美 市中级法院副院长
  俞新民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郑银生 市公安局副局长
  贾 军 市国家安全局副局长
  刘建生 市司法局副局长
  陶发元 市财政局副局长
  季戈夫 市国税局调研员
  高子章 市地税局副局长
  嵇道刚 市工商局副局长
  高 勇 市房管局副局长
  朱克强 市建设局纪委书记
  张 波 市商务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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