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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文化出版局《金昌大辞典》编纂出版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清以前历代我市知名人物。
  (二)民国时期在市内任职的本、客籍和本籍在外任职的重要军政官员和知名人士。
  (三)1925年-1949年中共地方党组织的创始人、领导人和影响较大的革命烈士。
  (四)新中国成立后市内任职的本、客籍正副地(师)级领导干部(军队只收军分区)各县区党政正职领导人,在省外担任过副市长以上职务的本籍领导人。
  (五)重要革命烈士。
  (六)劳模。由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嘉奖的,省委、省政府授予的甘肃省特等劳动模范等。
  (七)专业技术人员。凡有副高职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的教育、科技、文化、体育、新闻、出版等方面人物中的有突出贡献的代表人物。对金昌市某一专业有开创性贡献的老专家也适当收入。
  (八)农民中的代表人物。如售粮10万公斤以上;年产值达1000万元的优秀企业家(包括非农民出身的);成绩突出的全国植树造林模范等。
  (九)红西路军中的团以上烈士;对金昌社会有过较大贡献的侨胞;为金昌作过贡献的国际友人及其他爱国人士。
  (十)对金昌社会有过重大危害的少数反面人物。
  五十六、图表
  (一)本市政区图。
  (二)本市行政区划(隶属县区、乡镇)一览表
  (三)本市少数民族情况简表。
  (四)本市历代人口统计表。
  (五)本市历次人口普查统计表。
  (六)本市国民经济主要指标择年统计表。
  五十七、其它
  “三资”企业,同兄弟省市区或港台地区的合作项目,联合国有关机构和友好国家、团体的援助项目等,在撰写辞条时一并收入。中央部属在境各事业单位,外地驻境机构,亦应收录辞条。

  附件2:
《金昌大辞典》编纂要求与行文规范

  根据《金昌大辞典》丛书编纂出版工作方案,提出如下编纂要求与行文规范。
  一、辞条编纂要求:
  (一)辞条表达的意思观点,要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符合党和国家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
  (二)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按照历史的真实事实叙述历史,依据事物的本来面目记述事物,力求科学性、思想性、资料性相统一。
  (三)突出地方特色,充分反映时代精神,不列与本市无关的内容。辞条名称要高度概括精炼,不加修饰,辞条内容要铸古熔今,略古详今,重在当代。
  (四)涉及民族、宗教的辞条,要坚持民族团结平等、宗教信仰自由的原则,符合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客观、全面、健康地反映民族特点、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切忌猎奇、杜撰。
  (五)辞条内容要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只收录国家已公布或允许公开的内容。现有军队、警察的人员编制、装备、设施,捕判人犯的系统数据,党和国家的秘密,需要保密的重要产业、生产工艺、技术诀窍、中医秘方、技术专利,战略物资的产、供、储运情况,现有军事基地、尖端部门、武器库、金库的座标、规模、设备情况,地质、气象、水文、测绘的机密资料,不宜公开的灾情、疫情、人工流产等计生数字,外事活动的秘密事项,有关民族、宗教及其它不宜公开的事项等,均不得载入辞条内容。
  (六)辞条内容力避重复和交叉,有的辞条可采取综合的方法撰写。
  (七)辞条要全面反映本市和各部门的基本情况,重要内容不得遗漏。
  (八)辞条中不得有封建迷信色彩、淫秽情节、暴力、恐怖及格调低下等不健康的内容。
  (九)对历史上有争议、无定论的问题,辞条内容可列各家之说,或者存疑。
  (十)人物辞条以现代、近代人物为主,兼顾历代名人。市内各民族中对金昌有贡献、有影响的历史人物,包括有名的反面人物亦可收入。人物简介要实事求是,资料要真实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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