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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柘荣县局部调整城郊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柘荣县局部调整城郊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宁政文〔2008〕436号)


柘荣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局部调整城郊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柘政地〔2008〕31号)收悉。鉴于你县地方项目建设需要,经研究,同意你县城郊乡岭边亭村面积0.1460公顷土地、湄洋村面积0.6173公顷土地,分别调整作为柘荣县上岚小区高位水池、湄洋村西山岗地质灾害整治安置项目建设用地。其规划建设用地指标从城郊乡原规划作为建设用地的指标中调整。具体手续由宁德市国土资源局及柘荣县国土资源局依法办理。

  附件:柘荣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调入调出平衡表

二○○八年十二月一日

  柘荣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调入调出平衡表

  面积单位:公顷

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

面积

其中

耕地

建设

用地

拟规划调入

拟规划调出(平衡)

乡镇

面积

其中

耕地

非耕地

乡镇

面积

其中耕地

1

 

上岚高位水池

0.1460

 

 

城郊乡

0.1460

 

 

城郊乡

0.1460

 

2

 

地质灾害安置

0.6173

 

 

城郊乡

0.6173

 

 

城郊乡

0.6173

 

 

 

 

 

 

 

 

 

 

 

 

 

 

 

 

 

 

 

 

 

 

 

 

 

 

 

 

 

 

 

 

 

 

 

 

 

 

 

 

合计

 

0.7633

 

 

 

0.7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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