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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柘荣县局部调整城郊乡等三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柘荣县局部调整城郊乡等三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宁政文〔2008〕437号)


柘荣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局部调整城郊乡等三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柘政地〔2008〕33号)收悉。鉴于你县地方经济项目建设需要,经研究,同意你县城郊乡下村面积1.4773公顷(其中耕地:1.4773公顷)土地、东源乡洋边村面积0.5683公顷土地、乍洋乡南洋村面积0.6804公顷(其中耕地:0.6804公顷)土地,分别调整作为柘荣县食用油加工、纺织服装及造纸三个项目建设用地。其规划建设用地指标从各自乡镇原规划作为建设用地的指标中调整。具体手续由宁德市国土资源局及柘荣县国土资源局依法办理。

  附件:柘荣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调入调出平衡表

二○○八年十二月一日

  柘荣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调入调出平衡表

  面积单位:公顷

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

面积

其中

耕地

建设

用地

拟规划调入

拟规划调出(平衡)

乡镇

面积

其中

耕地

非耕地

乡镇

面积

其中耕地

1

 

食用油加工

1.4773

1.4773

 

城郊乡

1.4773

1.4773

 

城郊乡

1.4773

1.4773

2

 

纺织服装

0.5863

 

 

东源乡

0.5863

 

 

东源乡

0.5863

 

3

 

造纸

0.6804

0.6804

 

乍洋乡

0.6804

0.6804

 

乍洋乡

0.6804

0.6804

 

 

 

 

 

 

 

 

 

 

 

 

 

 

 

 

 

 

 

 

 

 

 

 

 

 

合计

 

2.7440

2.1577

 

 

2.7440

2.1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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