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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寿宁县局部调整鳌阳等三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寿宁县局部调整鳌阳等三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宁政文〔2008〕426号)


寿宁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局部调整县自来水等三宗用地涉及鳌阳、清源、竹垄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寿政综〔2008〕155号)收悉。鉴于你县地方经济建设需要,经研究,同意你县鳌阳镇茗溪村高洋库面积0.3027公顷土地、清源乡叶洋铺村面积0.2916公顷土地、竹管垄乡刘坪村面积3.0328公顷土地、横山村面积0.1013公顷土地分别调整作为寿宁县自来水厂、茶叶加工、长青桥电站三个项目建设用地。其规划建设用地指标从各自乡镇原规划作为建设用地的指标中调整。具体手续由宁德市国土资源局及寿宁县国土资源局依法办理。

  附件:寿宁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项目一览表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
  寿宁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项目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乡镇

项目

面积

其中

农用地

其中

耕地

拟规划调入

拟规划调出

乡镇

面积

其中

耕地

其中非耕地

乡镇

面积

其中

耕地

其中非耕地

1

县自来水厂

鳌阳

0.3027

0.3027

鳌阳

0.3027

0.3027

鳌阳

0.3027

0.3027

2

茶叶加工

清源

0.2916

0.2916

清源

0.2916

0.2916

清源

0.2916

0.2916

3

长青桥电站

竹管垄

3.1341

3.1341

竹管垄

3.1341

3.1341

竹管垄

3.1341

3.1341

4

5

6

7

8

合计

3.7284

3.7284

3.7284

3.7284

3.7284

3.7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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