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今冬明春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武政办发电[2008]15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火灾和煤气中毒事故防范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预防工作,大力整治严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全面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两节”、“两会”期间的消防安全,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市政府决定自2008年12月至2009年4月,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
一、工作目标
以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要求,坚持全面排查与分类整治相结合,集中检查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认真组织各系统、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强化隐患整改措施,依法从严查处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全面消除火灾隐患,为促进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检查范围及重点
(一)检查范围:全市宾馆、饭店、商场、市场、超市、招待所、旅馆等公众聚集场所;歌舞厅、影剧院、礼堂、夜总会、录像厅、卡拉OK厅、迪厅、游乐厅和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饮场所、音乐茶座、洗浴按摩、网吧、保龄球馆等公共娱乐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建筑、文物古建筑、生产企业、车间仓库、学校、医院、幼儿园、养老院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城乡及城乡结合部的小商场、小市场、小旅馆、小酒店、小娱乐场所、小加工厂、小化工厂、小汽修厂等“三合一”、“多合一”厂房和农民工出租屋、流动人员居住区等场所以及个体工商户;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经营销售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场所。
(二)检查重点:
1、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影响安全疏散的,应当立即整改。在学生公寓楼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处设置铁栅栏,在公共区域的外窗及集体宿舍外窗安装金属护栏,影响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应当限期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