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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秘书处关于印发2009年州政府督查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经济社会主要指标完成情况的督查。对州委、州政府确定的全州经济社会主要指标和州政府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进行专题督查,每季度通报指标任务进展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提出工作建议。对单项工作任务和重要目标、指标,各责任单位要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随时掌握进展情况,强化协调服务,加快工作进度。州政府秘书处半年组织开展一次综合督促检查,确保措施、责任和目标任务的全面落实。
  (三)为民办实事情况的督查。按照省上确定的12件实事和州上确定的10件实事,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分解工作任务,靠实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明确完成时限和进度要求,切实抓好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项目的落实。对各项实事的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查,以图表的形式适时通报工作动态,分析症结,提出建议,使州委、州政府领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
  (四)州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办理情况的督查。对州政府全体会、常务会、州长办公会、现场办公会和以州政府名义召开的各类会议精神进行梳理,列出重要的决议和议定事项进行专题督查,并按时限要求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五)领导批办、交办事项的督查。认真做好州委、州政府领导批示件和交办工作的督促落实,特别是对关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弱势群体利益的批示,要从快、从细进行督查,及时将落实情况向相关领导同志进行报告反馈,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各县(市)、各部门的情况报告要实事求是、事实清楚、结论准确,由主要负责人签发后上报。
  (六)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的督查。按照州人大、州政协的安排,抓好州人大、州政协领导重点督办案件的组织落实工作。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邀请州人大组联委、州政协提案委负责人参加,深入部分重点承办单位,采取专题调研、与提案者座谈、听取工作汇报、召开督办会等形式,加强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专题督查。对省政府办公厅转来的建议提案,按领导批示转交相关县(市)、部门办理,并督查承办单位限时办结,提出答复意见,以州政府名义答复有关代表委员。重视和加强建议提案现场办理工作,及时督促各有关单位确定现场办理内容,并按计划抓好组织落实。按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和州政府领导批示,组织相关单位搞好省政府在我州召开的现场办理活动。对州人大常委会审议政府工作时提出的审议意见和州政协在工作视查等活动中提出的工作建议,按州政府领导批示抓好督促落实,并及时专题报告州人大和州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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