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署发动阶段(3月17日至3月19日)
各县(市)要成立相应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州政府的统一安排,结合各自实际,对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要周密安排部署,及时召开动员会议,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靠实工作责任。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20日至4月25日)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整治工作要求,联动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将整治措施落到实处。州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督查。
(三)检查总结阶段(4月26日至4月30日)
各级各有关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再检查,弥补工作不足,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专项整治。要将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总结,务必于4月30日前将总结报州安委会办公室,州安委会办公室将汇总上报州政府。
四、整治内容
积极开展打“三非”(非法改装、非法营运、非法载客拉人)、查“三超”(货车超载超限、客车超员、行车超速)、治“三无”(无牌照、无行驶证、无营运证)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执行“两强”(强制保险、强制培训教育)规定,不断深化和拓展“五整顿、三加强”(整顿驾驶员队伍,整顿路面行车秩序,整顿交通运输企业,整顿机动车生产、改装企业,整顿危险路段;加强责任制,加强宣传教育,加强执法检查)工作措施,实现全州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根本好转。
(一)加大道路交通执法整治力度,强化路面管控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各类机动车违法载人、违法超车,违法会车、占道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纠一起、处理一起。在客运流量较大的兰郎公路、刘兰公路、省道309线康临段、省道311线和锁达公路沿线等设立临时执勤点,切实加大路面管控和查纠力度。设在双城、祁家集、柏岭子收费站和临夏市的客运安全检查服务点,对过往7座以上客运车辆要逐车检查,并逐一核查承载人数,对超员的客运车辆一律扣车查纠、卸客转运,严禁罚款放行;客运车辆超员20%或违反规定客货混载的,一律停止营运;超速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对无视法律法规,拒不办理强险和保险的车辆予以严厉处罚。对驾驶人员违反有关道路交通安全规定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和制止,严重违规的要强制进行培训教育。
此项工作由州公安局牵头,州运管局、交警支队负责落实,州交通局、安监局、农机局等部门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