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代办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鄂保监中介[2008]83号)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代办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证的请示》(鄂阳光财险[2008]55号)收悉。按照《
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分公司申报的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许可证编号42011167278506600,代理险种为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建筑工程保险、安装工程保险、货物运输保险、机动车辆保险、船舶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
二、你分公司应将《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及时转发相关保险兼业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