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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节约集约用地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的整改意见的通知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节约集约用地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的整改意见的通知
(陇政办发〔2009〕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节约集约用地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单整改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九年元月十二日

陇南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节约集约用地政策
贯彻落实情况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的整改意见
(市国土资源局  2008年12月5日)

市政府:

  依据省监察厅、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建设厅、审计厅《关于开展节约集约用地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甘监[2008]23号)精神,市直五部门联合转发了省监察厅等五部门的文件,在市纪委、市监察局的组织下,对2008年各县(区)开展节约集约用地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现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了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各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高度重视,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一是认真履行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主体责任,落实了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责任考核制度,按照国家供地政策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审批土地和供应建设用地,深入推行了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二是发挥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在制定各类与土地利用相关的规划中;坚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审批和供应各类建设用地,维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严肃性。三是开展了闲置土地的清理处置工作,对清理出的闲置土地,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规定进行了处理,使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得到了贯彻落实。

  二、推行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坚持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拍挂。一是对2007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专项清理工作开展了“回头看”检查,对提出的问题,落实了整改措施,进行了纠正和完善。二是按照国家供地政策,对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供地。三是清理了涉及批地和供地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在申报审批各类土地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中,始终贯彻执行全国和省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政策规定,在土地管理、招商引资、优化投资和经济发展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现制定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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