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深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进一步创新和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切实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经费保障水平。加强和落实县级政府在义务教育经费管理方面的责任,健全完善中小学预算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继续做好城市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标准,对在财政预算内按标准足额落实公用经费的市区给予奖励性补助。加大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保障工作的研究和工作力度。
11.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加强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整合教育信息化资源,不断提高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加强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的应用与管理,推进“班班通、堂堂用”。建立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运行保障机制,加强现代远程教育技术支持服务队伍建设和资源建设,着力抓好教学光盘的普及和应用。坚持应用为主,强化“甘肃基础教育网”的支持系统功能,把远程教育与推动实施素质教育、加强教师培训、促进农科教结合、培训农村党员和提高农民素质紧密结合起来。
12.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通过实施各类教育工程和项目,以学校布局结构调整为抓手,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积极探索不同区域内、不同条件下基础教育协调发展的路子。加大解决义务教育择校问题的工作力度,均衡配置义务教育资源,加强薄弱学校建设,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推广把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深入推进创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区工作,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以义务教育为重点,结合教育布局结构调整,大力推进各级各类学校灾后重建工作,确保2009年秋季开学时地震灾区大部分学生回到新建校舍学习生活。
13.促进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同步发展,拉动、提升和支持义务教育的巩固提高。以示范性高中和高中课改为动力,完善高中结构布局和办学条件。限制大班额招生和在校复读,减少薄弱高中数量,体现优质办学效益。规范学前教育办园标准,完善学前教育体系。加大公办幼儿园的骨干示范作用,做好2009年省级示范性幼儿园评估工作。利用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后闲置的教育资源,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通过实施国家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加快特殊教育发展步伐。适时召开全省特殊教育工作会议。
14.贯彻落实《教育督导条例》,健全教育督导制度。做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中小学体育等重点专项督导检查。健全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制度,启动义务教育监测工作。进一步加强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建设,开展省、市两级联合督导评估工作。开展中小学综合督导评估和高职高专院校、独立学院督导评估,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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