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关于变更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大关路营销服务部地址的批复
(浙保监许字[2008]第2647号)
申请人: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事实和依据:经审核, 你公司《关于变更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大关路营销服务部地址的请示》(平保寿浙分发[2008]263号)符合 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变更审核的规定。为此,依据《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
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管理办法》和《
中国保监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程》的规定,决定如下:同意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大关路营销服务部的营业场所变更为:杭州市拱墅区花园岗街181号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