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关于杭州迦丰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设立的批复
(浙保监许字[2008]第2245号)
申请人:陈树江
事实和依据:经审核,你所提交的杭州迦丰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设立申请 符合《
中国保监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程》(保监会令[2004]第8号)的要求。为此,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04]第14号)的规定,决定如下:
一、同意设立杭州迦丰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二、核准陈树佳保险代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同意陈树佳担任杭州迦丰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
三、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
四、营业地址为杭州市莫干山路499号金顶苑13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