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认定酒泉工贸中等专业学校等三所学校为市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的通知
(甘教职成〔2009〕1号)
酒泉市、平凉市教育局:
依据《甘肃省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评估认定办法(试行)》(甘教厅[2006]56号)和《关于公布<甘肃省中等职业学校评估体系>(试行)的通知》(甘教职成[2005]7号)文件要求,经审核,酒泉工贸中等专业学校、灵台县职教中心、崇信县职教中心达到市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现予认定。
希望酒泉、平凉两市教育主管部门进一步整合优质教育资源,加强骨干中等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希望被认定的市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要再接再厉,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积极加强学校管理,努力提高教学水平,不断增强办学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