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参加第二十二期全国普通高校“形势与政策”课骨干教师培训班的通知
(甘教思函〔2009〕1号)
西北师范大学、甘肃农业大学、兰州理工大学、兰州交通大学: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教育部关于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一系列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关于举办第二十二期全国普通高校“形势与政策”课骨干教师培训班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08〕201号)要求,决定选派“形势与政策”课骨干教师5人赴北京参加培训学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09年2月3日(星期二)报到, 2月4日(星期三)至7日(星期六)培训,7日下午离会。
二、培训地点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招待所(北京市海淀区青龙桥香山路厢红旗2号;电话:010-66767928)。培训班不安排接站,学员可由北京西站乘320路公交车到西苑,再乘904路或331路公交车到军事科学院站下车;亦可由北京站乘地铁至西直门,再乘904路公交车到军事科学院站下车。
三、培训内容和方式
(一)专家专题报告:当前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有关内容。
(二)学员交流研讨:重点就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中央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宣传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加强“形势与政策”课建设等展开讨论。
四、培训对象和要求
西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选派2名“形势与政策”课骨干教师参加培训,兰州理工大学、兰州交通大学、甘肃农业大学各选派1名“形势与政策”课骨干教师参加培训。培训教师按通知要求,执本会议通知复印件前往报到。
五、报名方式
请上述高校于2009年1月12日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将《培训班回执》报我厅思政处,并通知相关教师按要求报到。
联系人:王首道;电话8721939,13919242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