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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事厅、甘肃省民政厅关于2009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报名时间为2008年12月18日8:30至12月30日18:00。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请登录甘肃省人事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按以下程序报名。
  1、选择级别。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报考条件选择相应级别(级别2考2科、级别3考3科)和科目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按网上提示如实、准确填报相关信息。以前参加过考试的人员,必须准确填报档案管理号;新报考的人员不填报档案管理号。报考人员必须完全符合有关报考条件,如弄虚作假报考,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3、上传照片。报考人员按网上提示上传照片,照片要求为近期(半年内)数码免冠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大小应小于20K。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必须按要求重新上传,否则资格审查不能通过。
  4、网上缴费。符合报考条件及照片审查通过的人员,于2009年1月6日至2009年1月20日登录甘肃省人事厅网站,按网上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完成的为报名成功,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人员必须于2009年6月5日至2009年6月12日登录甘肃省人事厅网站打印准考证。
  五、其它事项
  1、以前因参加全国职称外语、计算机和资格考试违纪而处在停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否则后果自负。
  2、报考社会工作师的人员可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后,获得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报考助理社会工作师的人员须一次通过2科,方可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
  3、考试费:《社会工作实务》100元,其他科目每科80元。
  4、客观题科目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科目实行网络阅卷,应试人员必须按相关要求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不得携带计算器。
  5、本次考试只在兰州市设考场,应试人员必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得参加考试。
  6、考试通过人员办理资格证书时,必须提供有关证书、证明材料(报考时出具)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对伪造证书、提供虚假证明等方式取得考试资格者,一经查实要严格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原国家人事部第三号令)处理,当年全部考试科目成绩无效, 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任何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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