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微生物制造高技术产业化专项项目的通知
([2009]甘发改高技函字第6号)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有关单位:
根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微生物制造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09]537号)的有关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于2009-2010年组织实施微生物制造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现将我省组织申报专项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专项主要内容为:新型酶制剂产业化、新型微生物发酵产品和生物制造工艺示范应用。
二、请按照专项实施的重点要求,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对项目的产业化基础和申报单位的建设条件严格审查。产业化项目应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申报单位(包括技术依托单位)应具备较强的发展潜力和相应的技术开发、经营管理、资金筹集能力。涉及行业准入制度管理的项目要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生产许可文件。
三、各单位对符合专项内容和申报条件的项目请先与我委沟通,待我委高技术产业处审查确定后再做好项目申报工作。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有关附件根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微生物制造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09]537号)附件中要求编写和准备。
四、请各单位对资金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如银行贷款承诺、自有资金证明、生产许可文件等)进行认真核实,落实建设条件,完成备案,并务必于4月15日前将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项目简介和有关附件等材料一式五份报送我委高技术产业处,同时提供电子文本,并完成国家高技术产业化项目网上申报。国家发展改革委专项通知具体要求请登陆我委网站www.gspc.gov.cn政策文件栏目查询。
附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微生物制造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09]537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