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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火灾和煤气中毒事故防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火灾和煤气中毒事故防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甘交劳[2008]46号)


厅属各单位:
  现将《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火灾和煤气中毒事故防范工作的通知》(甘办发电[2008]187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冬季安全防范火灾和煤气中毒工作,并提出以下几点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强化认识,落实责任制。冬季风干物燥,天寒地冻,诱发火灾事故的潜在因素增多,极易发生火灾事故和煤气中毒事故,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防止火灾事故和煤气中毒事故是一项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的重要工作,增强冬季防火和防煤气中毒事故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对事故防范工作要进行全面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职责,切实落实防火安全的责任制。
  二、对于冬季还在施工的各工程项目,要进一步加强施工点和人员驻地的用火安全管理,重点加大对易燃易爆品的管理,对于宝天高速公路等途经林区施工的项目,要加强同当地林业部门的联系,协同做好林区的冬季防火工作。
  三、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要组织开展一次拉网式安全隐患大检查,重点检查消防安全和学生宿舍取暖、用电等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夜间巡查制度,有效预防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确保师生安全过冬。
  四、陇南、甘南等地震灾区各单位,要做好临时办公点和职工住所防火和防煤气中毒工作,加强用电管理,对于目前在临时办公点和职工驻地室内用煤取暖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预防煤气中毒事件,确保职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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