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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09年食品生产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查重点产品,建立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要根据食品生产的区域特色和实际,确定本地区的重点产品,进行重点检查。特别要加大对高风险食品、容易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的食品、动物源性食品、特殊人群食品、容易制假食品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米、面、油等大宗食品和滥用添加剂,以及用非食品物质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和完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高风险项目风险监测制度、风险预警制度和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建立基于风险分析的食品安全分类管理制度,研究制定监管等级,确定重点监管产品品种及其重点质量项目指标,切实提高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

  3、查重点地区和行业,建立重点区域治理整顿机制,推动地方政府落实领导责任。各市州局应根据本地实际,确定一批生产企业集中、质量安全问题较多的重点地区,确定一批生产加工者数量多、质量安全风险较大的重点行业,开展全面检查和治理整顿。特别要调查掌握有无“行业潜规则”问题,凡发现此类问题,要高度重视并专题报告省局,由省局牵头调查处理;检查中发现有涉及其他部门的工作,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并向该部门通报,提出整治建议,把“地方政府负总责,各部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落到实处。坚决防止区域性、行业性质量安全问题发生蔓延。

  4、查自身监管工作和执法工作,建立协调有序、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落实相应的监管责任。针对食品生产加工业易产生质量安全问题的薄弱环节,查找质监部门监管与执法工作中制度不完善、措施不合理、工作不到位、能力不适应的地方,努力解决监管能力保障与监管任务严重不匹配问题;健全和完善分工合理、职责明确、运转协调、保障有力的监管工作机制;建立并落实获证企业证后监管制度,通过巡查、回访、年度报告、监督抽查、强制检验等措施,确保获证企业的生产条件持续满足生产合格产品的要求;要继续将婴幼儿配方奶粉、乳制品、肉制品、饮料、葡萄酒及果酒、白酒等食品列入高风险监管目录,加大监管力度;要进一步明确区域监管责任人,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制,并加大问责工作力度。对发现的监管漏洞要及时督促整改,对措施不落实,监管不到位,造成企业质量安全隐患得不到及时发现和排除的,要追查原因,严肃追究责任;要严肃工作纪律,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质量。严格执行审查组长负责制,因审查组的过错或失误造成审查结论错误的,要追究审查组长的责任。连续两次产生错误结论的,要撤销审查员资格。省局和市州局要加强对受理及现场技术审查工作质量的监督检查,对严重不合格问题要依纪依规,视情节轻重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对问题突出的市州要暂停或撤销受理审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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