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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关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运城中心支公司垣曲营销服务部等2家营销服务部设立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关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运城中心支公司垣曲营销服务部等2家营销服务部设立的批复
(晋保监产〔2009〕17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设立垣曲营销服务部的请示》(平保产晋分〔2008〕74号)和《关于设立灵丘营销服务部的请示》(平保产晋分〔2008〕75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灵丘、垣曲2家营销服务部(详见附件)。

  二、 上述2家营销服务部的营业范围:

  (一)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

  (二)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

  (三)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

  (四)接受客户的咨询和投诉;

  (五)经公司核保,营销服务部可以打印保单;

  (六)经公司授权,营销服务部可以从事部分险种的查勘理赔。

  三、营销服务部应依法经营,并执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政策。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核准设立营销服务部明细表

  单位名称: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序号

营销服务部名称

地址

负责人

机构编码

1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运城中心支公司垣曲营销服务部

运城市垣曲县新城大街116号

孙东旭

YX0527005

2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同中心支公司灵丘营销服务部

大同市灵丘县武灵镇魁见村综合楼

云志华

YX050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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