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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关于闫旭岗等4人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关于闫旭岗等4人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晋保监寿〔2008〕184号)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对闫旭岗、王黎明、王俊武、卫兵兵同志进行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平保寿晋分发〔2008〕61号)收悉。经审核,闫旭岗、王黎明、王俊武、卫兵兵符合《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保险公司中心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你分公司应在正式任命闫旭岗为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同中心支公司总经理、王黎明为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汾中心支公司总经理、王俊武为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运城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卫兵兵为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治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之日起10日内,将职务任命及职责分工的决定向我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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