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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09年兰州市卫生应急工作要点》的通知

兰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09年兰州市卫生应急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2009年兰州市卫生应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三月六日

  2009年兰州市卫生应急工作要点

  2009年,全市卫生应急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下简称《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兰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卫生工作会议精神,明确卫生应急工作思路,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积极准备、快速反应,完善制度、提高能力,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卫生应急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建立健全卫生应急长效机制

  充分认识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机制、有效开展卫生应急工作是政府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针对新的形势,系统分析总结既往卫生应急工作,查找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卫生应急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树立想长远、保平安、谋发展的理念,切实加强对卫生应急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卫生应急管理工作的各项工作职能,加强指导和协调工作,并根据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加强卫生应急工作常态管理,建立长效发展机制,努力实现卫生应急的科学发展。

  二、加强卫生应急预案建设,不断完善卫生应急预案体系

  坚持依法、科学、规范开展卫生应急工作。结合卫生应急工作实际,深入学习、广泛宣传、认真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组织开展对《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情况的检查,落实各项卫生应急措施,促进卫生应急管理工作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卫生应急预案动态更新修订机制。根据需要,对现有卫生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根据国家卫生部、省卫生厅发布的卫生应急预案,结合我市卫生应急工作实际,逐步建立健全卫生应急预案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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