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关于苏州海昌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等6家保险兼业代理人资格的批复
(苏保监复〔2009〕45号)
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报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及新增代理险种的请示》(天保苏〔2008〕146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1、核准苏州海昌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等4家保险兼业代理人资格(详见附件)。
2、核准海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和通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险种变更,变更后的代理险种均为健康保险、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机动车辆保险、家庭财产保险、企业财产保险。
请你公司持苏州海昌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等6家经核准保险兼业代理人的书面委托书,在本文印发之日起2个月内到我局签领《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办理公告事宜。逾期不办理上述手续,此批复自动失效。
你公司负责通知苏州海昌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等6家经核准保险兼业代理人持《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手续齐全后方可开展保险兼业代理业务。
附件:保险兼业代理人核准清单
二○○九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
保险兼业代理人核准清单
申报公司: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序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兼业代理人名称
| 核准险种
|
1
| 734410965
| 苏州海昌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机动车辆保险。
|
2
| 763559590
| 苏州市汽车工业贸易总公司吉利汽车销售服务分公司
| 机动车辆保险。
|
3
| 714121744
| 苏州市世纪汽车物资销售有限公司
| 机动车辆保险。
|
4
| 76652764X
| 苏州市先行者汽车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 机动车辆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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