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同意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中心支公司等2家分支机构开业的批复
(苏保监复〔2009〕30号)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中心支公司开业的请示》(阳光人寿苏〔2008〕36号)、《关于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城中心支公司开业的请示》(阳光人寿苏〔2008〕3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中心支公司开业。核准其营业地址为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9号北楼16楼1601-1605室。核准花锡青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中心支公司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严士杰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同意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城中心支公司开业。核准其营业地址为盐城市盐马路21号华荟大厦1幢5楼501-504室、508-512室。核准戴洪城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城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上述中心支公司的经营区域和经营业务范围由你公司授权决定。上述中心支公司应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及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及时上报经营情况报表和其他要求报送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