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广州骏恒汽车有限公司等单位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粤保监中介[2009]89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申报人保财险广州市分公司所属广州骏恒汽车有限公司等兼业代理人资格的请示》(粤人保财险发[2009]55号)及《关于申报人保财险中山市分公司所属中山市中天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保险兼业代理人资格的请示》(粤人保财险发[2009]7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核准广州骏恒汽车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详见附件1);不核准中山市中天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详见附件2)。
你分公司应在领证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许可证转交该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并通知该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经营范围。
此复
附件:1、核准保险兼业代理人名单;
2、不核准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申请人名单
二○○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1
核准保险兼业代理人名单
代申报保险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序号 | 兼业代理人名称 | 兼业代理人 组织机构代码 | 兼业代理人登记编号 | 营业地址 | 代理险种 |
1 | 广州骏恒汽车有限公司 | 67778465-2 | 67778465 | 广州市黄埔区黄埔东路1080号3号铺 | 机动车辆险 |
2 | 广州市运力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71634619-7 | 71634619 | 广州市天河区龙眼洞龙华市场内 | 机动车辆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