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轻纺城支行等单位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粤保监中介[2009]78号)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你分行《关于办理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的申请》(广光银发[2009]92号)及《关于增加代理险种的申请》(广光银发[2009]8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核准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轻纺城支行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详见附件1);核准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支行等2家单位增加代理险种(详见附件2)。
你分行应在领证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许可证转交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并通知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经营范围。
此复
附件:1、核准保险兼业代理人名单;
2、已核准保险兼业代理人增加代理险种一览表
二○○九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1
核准保险兼业代理人名单
代申报单位: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序号 | 兼业代理人名称 | 兼业代理人 组织机构代码 | 兼业代理人登记编号 | 营业地址 | 代理险种 |
1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轻纺城支行 | 68327429-6 | 68327429 | 广州市海珠区金纺路2号广州国际轻纺城七层C7007号 | 长期寿险、健康险、人身意外伤害险、机动车辆险、企财险、家财险、货运险、船舶险、建安工险、责任保险、与贷款抵押标的物相关的财产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