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门中心支公司开业的批复
(粤保监寿险[2008]384号)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门中心支公司开业的请示》(阳光人寿粤函[2008]4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门中心支公司开业,该中心支公司须在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授权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
二、核准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门中心支公司的营业地址为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东华一路42号潮商大厦7、8楼。
三、核准李加军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门中心支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核准梁利斌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门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