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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广州均邦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设立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广州均邦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设立的批复
(粤保监中介[2008]441号)


赵国荣、谭胜:

  你们提交的关于设立广州均邦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不同意设立广州均邦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二、不同意原因如下: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

  你们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中国保监会申请行政复议或按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或诉讼期间本决定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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